信息资源管理学报 ›› 2022, Vol. 12 ›› Issue (2): 101-111.doi: 10.13365/j.jirm.2022.02.101
韩啸 谈津
Han Xiao Tan Jin
摘要: 为了澄清隐私悖论是否存在,对隐私关注与隐私行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判断。本研究使用荟萃分析方法,以我国2011—2021年公开发表文献为样本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无论是“隐私保护行为”还是“隐私披露行为”的分析结果都否定了隐私悖论的存在;“行为”比“意愿”更容易产生隐私悖论;当“意愿”及其他因素(感知风险、信任等)作为中介变量时,会导致隐私悖论消失;不同类型的平台与隐私悖论的关联存在差异,社交媒体平台的关联性最高,非社交媒体平台不存在隐私悖论,表明隐私悖论存在边界条件。对隐私保护行为的类型进一步细分发现,不同的保护行为会对隐私悖论产生调节影响。通过分析现有实证研究结论,澄清了对隐私关注与隐私行为作用机制的认识并提出新的分析框架,供未来研究参考。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