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源管理学报 ›› 2023, Vol. 13 ›› Issue (1): 52-64.doi: 10.13365/j.jirm.2023.01.052
马海群1 蔡庆平2 崔文波2 张涛2
Ma Haiqun1 Cai Qingping2 Cui Wenbo2 Zhang Tao2
摘要: 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重塑全球经济,数据与算法成为新科技革命的重要驱动,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安全风险。长期以来美国对数据与算法安全治理十分重视,研究美国数据与算法安全治理特征,能够对我国建立并完善数据与算法安全治理机制与体系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从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治理制度及机构两个维度入手,系统梳理美国数据与算法安全相关制度及机构权责,以研究美国数据与算法安全的治理进路,并综合治理进路从治理制度和治理机构两个方面总结其治理特征。最终基于治理特征并结合我国治理现状提出四点建议:构建“分领域、精细化、多层次”的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硬法到协同”的数据与算法安全治理机制,建立具有“国际话语权”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建立“层次分明、多方共治”的协同治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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