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源管理学报 ›› 2021, Vol. 11 ›› Issue (4): 51-59.doi: 10.13365/j.jirm.2021.04.051
李益斌1 刘洋2
Li Yibin1 Liu Yang2
摘要: 新冠疫情正在深刻地改变欧洲社会,大数据使欧洲的个人数据保护问题凸显,对欧洲刑警组织数据保护的新态势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相关预测。从欧洲刑警组织现有的数据保护机制谈起,包括数据评估机制、数据保护官机制、监督机制和争议处理机制,进一步分析在疫情与大数据结合的背景下,相关数据保护的新态势。研究发现,新冠疫情衍生出数据保护的新动力,即欧洲社会新常态、数字主权、监管问题和数字标准。基于此,欧洲刑警组织在四个数据保护机制上分别形成新规范、新技术、新工具和新理念,这种“四新”模式对其他国家和机构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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